2006年1月5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明知朋友杀人 还嘱在外保重
蔡嗣方

  嘉善县公安局魏塘警察署经缜密侦查,严密布控,日前将涉嫌包庇“7·25”伤害致死案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张某抓获归案,张某已被刑事拘留。
  张某是四川省筠连县人,曾在湖南、重庆、绍兴等地打工和从事服装经营,两年前到嘉善落脚。但他不务正业,靠在赌场放高利贷维持生计。2005年7月25日晚,协助其在赌场“看场子”的黑龙江籍青年于某和曲某在魏塘镇施家路某发廊门口,因琐事与安徽青年崔某等发生口角,后在扭打中,于某在曲某“往死里捅”的授意下对两名崔姓安徽籍男子连捅数刀,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  案发当晚,曲某与张某取得联系,称自己和朋友捅伤了两名安徽男子,他们伤势严重。次日上午,于某和曲某又到张某的租房,向张要了16000元和备车,张某便打电话给妹妹的司机,嘱其将于某和曲某送离嘉善。后于、曲分别逃往江西和上海,给警方破案设置了重重障碍。出于朋友义气,张某在接受警方传唤时仍对于某和曲某的去向守口如瓶。当其感觉到自己受警方注意而逃往绍兴后,在接曲某打来电话时还告诉说自己已被公安机关传唤,但矢口否认相互间的关系,还让他们在外面“好好保重”。
  案件成功侦破后,犯罪嫌疑人于某和曲某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,但存有侥幸心理的张某仍不投案自首,直至元旦前,张某以为“风头”已过,潜回了嘉善,才被警方一举抓获。现案件尚在进一步侦查中。